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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伪造合同,秘密收取房屋款。该男
楚天都市报集木讯(通讯员 余爽)“王经理,我的房子什么时候给?”林某再次给房产中介王某打电话,听筒里只传来“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的冰冷声音。两个月前,这位在客户面前表现得专业、守信的“王经理”还信誓旦旦地说,“安置房的手续已经办完了,就等你付尾款、交房了。”谁也没想到,这真的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日前,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全过程。
很少有人知道,这位看似在中介行业游刃有余的“王经理”,实际上却陷入了深深的财务绝望。仅凭个人资产1万多元,负债8万多元,王某就创办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由于缺乏行业经验和资金支持,公司继续d 开业后亏损。为了维持营业额和个人开支,王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并将黑手伸向信任他的购房者。
针对不同需求的购房者,王某精心设计骗局,一步步引诱受害人落入陷阱。对于急于低价购买安置房的林某,王某首先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收到了4万元定金,随后又制作了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专用合同印章和安置房销售合同。王某以“购房手续已办妥”为诱饵,成功骗取林某24万元购房尾款,并将其全部转入其个人账户。王某在向赵某提供二手房中介服务时,谎称“需要缴纳监管资金”,并以“资金...”,劝说赵某将30万元货款直接转入其私人账户。
当赵、林发现所谓的“监管账户”实为私人账户、“廉租房”是假的时,王某失去联系并逃跑。意识到被骗后,两人迅速报案,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2025年5月20日,侦查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将瓦某移送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侦查起诉。主管检察官翻阅案卷时,勤奋地发现了两大疑点:一是王某的账户中存在多笔来源不明的大额转账,二是证言中提到的“受害人微信群”与转账材料中仅有的两名受害人的记录明显不一致。
检察官立即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成功查明王某以“资金管理”名义骗取张某7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针对王某伪造公司印章的主框架,指导公安机关加强司法鉴定意见和证人证言,逐步构建完整、封闭的证据。
最终,法院维持了检方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