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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检察院保护荆楚文化遗产重启举办5年的保护
楚天都市报集目讯(记者黄忠通讯员席亚龙张舒悦实习生陈谦)位于江汉平原的石家河遗址,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见证。 2025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在遗址主保护区内,村民违法修建房屋、硬化土地,威胁重要地下文物安全。医院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行动纠正问题。该案的处理还提供了更长久的保护机制——设立现场审判公众观察点,并将配合保护条款写入《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 12月10日,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两起常见案件。吉木新闻记者发现汉江地区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在距石家河遗址100多公里的潜江,湖北省级文保单位“嗡嗡10号墓”的修缮工作已陷入停滞多年。该墓据信为明代南京太仆寺少臣欧阳东风之墓。走廊两旁的石像雕刻精美。 2025年1月,潜江市检察院查明,该墓保护范围不清,管理缺失。由于地势低洼,墓室布满残骸,常年积水。虽然2019年就批准了150万元修复资金,但由于种种原因,该计划被记录了五年。检察机关针对违法事实,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鼓励地方政府召开推介会。目前,修复工作已重新启动,文化遗产有望得到有效保护。文物是用来“治病”的,检查是用来“开药方”的。仙桃市检察院编制辖区《文物保护名录》时发现,涉案文物被盗文物在和解后仍存放在公安机关。当晚,通过与相关行政单位协商,对涉及清代至民国时期的284件重要文物进行了推介。移送仙桃市博物馆收藏;天门市检察院就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白龙寺”部分墙体锈蚀腐蚀、缺乏相关消防设施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切实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发布会上,邗江分院副检察长彭爱民介绍,专项任务启动以来,邗江检察院共办理涉及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14起。下一步,要在审判中充分发挥公共利益检察职能,助力保护荆楚文化关系和文化遗产,保护荆楚文化遗产。